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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努力优化全市国土资源发展环境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党组书记 张德义
我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担负着辖区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调查、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以及测绘管理等工作,在保护国土资源、保障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今年以来,在省市县同步开展的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中,国土资源部门被当地列为重点和试点单位,是党和政府对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充分信任,同时也被寄予了厚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优化全市国土资源发展环境的重要措施,将成为国土资源系统落实全市“2.28”大会精神的具体行动。
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必须明确目标,提高认识。要紧紧抓住“用权”和“用钱”两个重点,在巩固历年来开展的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内外部全方位实施阳光行政、公开办事。在行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制定政策和内部管理等职权过程中,努力实现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强自我约束制约能力,有效遏制腐败问题发生,最终归结到保证全系统及全系统干部职工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摆上整体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组织、制定方案、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健全制度、确保落实。
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必须抓住关键环节,真公开、全透明、实监督。要根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机构改革“三定”(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方案,清理所有对内对外权力,编制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做到权责明晰、易行高效、便于监督。要逐步创造条件,实现网上办公,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科技含量;要根据监督需要,对行使权力的决策、执行、办理结果的全过程实施动态公开运行。凡是涉及的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权、重大项目、资金分配及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的决策权、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权、部门内部人员的录用、调动、任免、奖惩权和财务支配、物资采购分配等管理权,都要在相应的范围和规定的时间公开运行全过程,保障公民、法人和组织、干部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要依法或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建立或完善配套制度。对服务对象,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政策和法律法规,一方面要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具体规范,简单明了,便于统一尺度掌握。对内部管理,要针对国土资源新形势、新要求,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工作纪律。
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必须扎实推进、狠抓落实。要创造客观条件保障实施,各单位要列出专项开支计划配备必需的微机、上网、电子屏幕、触摸查询设备及照相机、摄像机、公开栏等硬件设施。要培养一批与工作相适应的干部职工,抓住全系统正在进行的“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契机,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岗位技术的培训。实践证明:阳光是腐败的天敌,公开是腐败的克星。近年来,全系统已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市局组建以来,已连续三年被省厅、市委、市政府及市纪检委分别评为实绩突出单位、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获得全市优化发展环境“金玉兰”杯。相信全系统必将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中,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争当排头兵,取得新成效,促进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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