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职责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是于2002年1月按照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由原市土地局、地矿局合并组建而成,是保定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全市城乡地籍工作;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承担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审批、发证及转让;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对全市测绘行业和市场进行管理;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内设14个处室、7个事业单位,下辖4个分局、22个县(市)局。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以“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为主题,严格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政策,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第一标准,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体制、提高素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着力在“保护、保障、挖潜、固本”上下功夫,积极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为重大项目和县域经济提供资源支撑。
近年来,我局多次受到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表彰,我局连续五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工作实绩突出单位”、“文明执法杯优胜单位”;获全市2.28大会优化环境金玉兰杯奖;连续三年被市委、市政府和省厅授予“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被中国国土资源报社评为“报刊发行优秀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绿化先进单位、扶贫先进单位、支持电力建设先进单位,被省厅评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成绩突出单位,被市直工委评为先进机关党委和红旗党组织,并多次受到市领导的批示表扬。
二、保定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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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局长 |
张德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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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
孟丛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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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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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福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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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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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长 |
汪宪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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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师 |
张彦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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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调研员 |
张民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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